为确保国家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规范、廉洁、安全、高效实施,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社会效应,按照自治区农机局、财政厅《广西2015-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(桂农机办〔2017〕172号)部署要求,10月24日-27日,自治区农机局督查组覃有敢组长等一行3人在市农委副主任廖磊、副调研员吴建达及农机管理科相关人员的陪同下,对南宁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。
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台账、实地核查的方式,听取了县区农机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,查阅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台账资料,查看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现场,了解2017年补贴管理系统使用操作情况;走访农机经销企业,检查经营场所,到购机户进行实地抽验等方式,对南宁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,同时对在补贴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、工作的亮点等问题与县区进行深入交流。本次督查共检查了横县和兴宁区的5家经营企业,实地走访了两个县区,4个乡镇,共32个购机户。从督查情况来看,督查县区都能按照自治区、南宁市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,成立领导小组,制定补贴方案,搞好政策宣传,依照程序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,按照规定公示到村镇。
督查组对南宁市的创新和亮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。本次督查,对南宁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。